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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近日召开的中山市人才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山市委市政府最近作出决定,要进一步降低吸引人才的门槛,完善适应中山市发展的人才引进政策,以拓宽引进人才的“绿色通道”。 这些政策包括:对两院院士、长江学者、获得“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出站博士后、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和技师以上资格人才到中山市工作,在未落实工作单位前可实行先入户后就业政策,分别在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和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设立集体户(人才储备户),按人事劳动管理职能接受这些人才的入户、户籍管理和人事档案托管,需办理人事代理的免收一年人事代理费; 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和高级技工资格人才,只要用人单位需要就准予进入; 对具有中专学历和中级技工资格的技能型急需人才,根据企业需求经确认准予进入; 对紧缺专业、重大项目和强优企业的急需人才,以特事特办方式引进。 同时,中山市将在各镇区设立集体户(人才公共户),接受辖区内用人单位没有条件设立集体户口的人才入户和户籍管理。 据悉,中山市去年年底人才总量为19.02万人,年均增长16.7%。近年出台了《加快引进人才的若干规定》、《关于给予工业强优企业提供人才支持的通知》、《关于免收聘用人才子女借读费的通知》、《实施人事代理制度暂行规定》等10多个健全人才机制的文件。 目前,凡工业强优企业引进人才享有“即到即办”;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可随调随迁,并免收有关费用;户籍在市外而在中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领取《聘用人才工作证》,享受与中山市同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待遇。人事部门还取消了原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9项,降低其他13项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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