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多年来,我军官兵退役回地方安置越来越难,尽管党和政府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把安置和接收退役官兵当作政治任务来完成,但其效果都不尽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其根本原因是我国日趋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运作规律与计划经济体制下指令性安置退役官兵的矛盾。
为缓解这种矛盾,1993年2月国家下发了《关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军队干部退役后,依其自愿,可以复员自谋职业;2002年1月又正式颁布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了对担任团级职务或者任营级职务满20年的军队干部,退役后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自主择业;对于战士来说,按规定应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也采取了用行政手段调控,通过经济手段搞活的计划分配与市场选择相结合的安置办法。
总之,目前我国对退役官兵的安置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指令性安置与市场经济条件下自主择业的交织期。
从世界各国情况看,绝大部分国家,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对退役官兵的安置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即国家和社会对退役官兵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和退役培训、服务等,让其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之中。随着其制度的日趋完善,在这种大背景下,退役官兵进入市场自主择业,这将成为总的趋势。到那时,政府安置职能将发生改变,取而代之的是为退役官兵提供培训和介绍职业等服务,并且各种民营的服务行为也会产生;对退役军官来说,个人的竞争意识也会强化起来。每个人在军内军外都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地去发现和把握新的机遇。 ( cz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