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连续4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辽宁省辽阳市,日前出台了《辽阳市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办法规定:凡辽阳驻军或辽阳籍军人的子女,在本市的公立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等教育机构入托就学给予优待,入托可选择条件好、接送方便的公立园所;上小学、初中可以跨学区选择教育质量好的学校就读,并免交择校费;报考一般普通高中优待2个分数段(20分),考取重点高中优待1个分数段(10分)。 为确保优待办法的顺利实施,该市成立了军人子女教育领导小组,规定对未按本优待政策接收军人子女入托、入学的单位,军人及其家属可到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查实后将责令限期改正。
( 解放军报 ) |